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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道光二十三年林鄭氏立典契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道光二十三年林鄭氏立典契

林鄭氏

立契人:林鄭氏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道光弍拾叁年弍月

長:45 x 寬:42 (cm)

立典契字人林鄭氏。有承祖父明買過李遠興分下園一宗,帶大租糖拾陸担,現折粟拾陸石滿,納餉銀柒錢肆分陸厘柒毛。今因乏銀費用,先盡問房親人等不肯承受,外托中引就與萬丹街李天助觀出首承典。三面言定佛銀壹佰大元正。其銀即日仝中收訖,租谷隨對佃付銀主前去掌管,歷年聽銀主向佃收取,不敢阻擋。限至三年終,聽林鄭氏備足銀贖回,不得刁難。如無銀,仍付銀主掌管,不得生端滋事。保此租係是鄭氏承祖父之物,與房親無干,亦無重張典掛他人,以及拖欠餉銀來歷不明。如有不明,氏自抵當,不干銀主之事。此係二比甘愿,各無反悔。恐口無憑,合立典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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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錄號:20070010472

本物件為道光23年(1843)林鄭氏立典契,立契時間為道光23年(1843)2月。地點不詳,立契人為林鄭氏,內容為:「林鄭氏有承祖父明買下園1宗,今因乏銀費用,由萬丹街李天助觀出首承典。三面言定佛銀100大元正。限至3年終,聽林鄭氏備足銀贖回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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